《一一》裡NJ遇上初戀情人阿瑞,兩個人約了在東京碰面,之後他們走過熱海的大街小巷,在他們眼裡,每一條路都像他們曾經牽手走過的路,NJ的手心還是濕濕的,就像年輕的時候一樣。原來以為一起走了同一條路,看一樣的風景,吃一樣的晚餐就能夠像過去一樣心貼著心。

NJ對阿瑞說「這輩子我沒愛過其他人」,阿瑞對NJ說「我們再重新開始一次好不好」,可是啊,在那之前當阿瑞說「你知道嗎?我每天都會想到你你知道嗎?」,NJ卻回答「想,慢慢想,我們都要慢慢想」,於是所有的衝動都在想來想去一來一往之間慢慢磨掉了,她有丈夫有事業,他有一間快倒的公司還有一家子要養,就算能夠拋下一切那又怎麼樣呢,或許NJ汗溼的手心在阿瑞不知道的時候磨出了幾顆經年累月的繭,阿瑞的額頭上也偷偷爬上幾條皺紋,他們都不是當初的他們,再也沒辦法說愛就愛了。就算是決定重頭來過的黎耀輝和何寶榮,最終去尼加拉瓜瀑布的也只剩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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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豫有約 郭敬明 韓寒 鄭鈞 黃軒 胡歌 王凱 劉謙 王傑

魯豫有約訪問大多在攝影棚裡進行,近年主持人也要出任務,王凱那集是到他的母校訪問,胡歌專訪是去劇組訪,還喝了點小酒幫助受訪者放鬆(還蠻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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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宮本輝的錦繡以後,這幾天都沒辦法好好讀別的書,打開書才看兩句就開始想,在結束通信以後,他們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呢?雖然只是小說人物而已,還是希望他們能夠好好的啊。

故事是敘述因為一宗殉情事件而離婚的夫妻,十年後偶然相遇,婦人遇見前夫後,輾轉打聽到他的住址,於是寫信過去問候他同時也告訴他自己的現況。起初前夫非常抗拒討論那起外遇殉情事件,就像離婚的時候一樣,覺得自己沒資格解釋什麼。而後在與婦人的信裡,也慢慢打開了自己的心,從他的角度去闡述那起讓彼此都受到不小傷害的事件,也偶爾會提及自己目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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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機的時候隔壁坐了一個婆婆,她說她要去日本看她丈夫,他們長期分居兩地,婆婆每半年就會去日本住個一兩個月,和她丈夫一起生活。問她為什麼不住一起呢?她說她身體不好,留在台灣看健保比較省錢,日本看醫生太貴了。雖然她丈夫身體也不是很好,但他是日本人,日本住習慣了不想走,過去他們一起住在川崎,現在兩人就這樣生活了。

 


婆婆問我是第一次去東京嗎?我說對啊而且還要轉車去新宿,我不太會認路有點緊張,婆婆說沒關係,下飛機的時候等我,我和我丈夫可以幫妳問路,道了好幾次謝之後,我們就各自做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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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晚上的張狂,白天的新宿收斂許多,原來走兩步就能遇到一個皮條客的歌舞伎町,只有上班族匆匆經過,牛郎與小姐都被藏在小巷裡。但正午時光還是能見喝得爛醉的年輕人在路上走得歪七扭八,也偶有牛郎會擋住去路,問『要不要幫妳介紹』或『跟我一起去個地方吧』,但只要低頭走過,也沒人會再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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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富士山。可以看到它,但不能搬走它。有什麼方法可以移動一座富士山?答案是,自己走過去,愛情也如此,逛過就已經足夠。」

看完四月物語接著逛書店的時候,讀到林夕這段話,覺得剛好與方才看的電影重合,岩井俊二真的很能理解單戀的心情啊,故事裡的卯月,為了暗戀的人,對方甚至叫不出自己的名字,卻把他所在的地方當做咒語,時時刻刻放在心口上念叨著。考上他念的大學,去他打工的書店,只為了和他更近一點。情書裡的藤井樹,在圖書館的借書卡上寫喜歡的人的名字為樂,喜歡一個人,連寫對方的名字都小心翼翼,但名字相同的巧合,讓他寫著她的名字的時候,每一筆都理直氣壯,卻又帶著孤獨的苦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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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朋友家出來之後,在獨自回家的路上遇到街頭藝人在商店街旁彈吉他唱著尾崎豐的I LOVE YOU,聽到尾崎豐的感覺,大概就像在香港街頭聽見Beyond一樣激動啊,於是我在他的吉他箱裡放下零錢,坐在他旁邊聽歌。

唱完那首歌,他停下手邊演奏用日文問了我問題,可是我聽不懂,只好用英文回他不好意思我不是日本人,但我很喜歡這首I love you,然後他說喔妳喜歡love song哦(整個會錯意)那我唱日文歌可以嗎?我說可以可以XD他說那我唱love letter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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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孟若的〈太多幸福〉,幾乎每篇看完都讓我覺得天啊怎麼這麼會寫,其中很喜歡的一篇名叫〈木頭〉,是寫一個專門整修家具的工人,他的興趣是砍木頭,所砍的木材多到可以拿去賣,於是他和旅館談了一筆木材生意,但在談成不久,卻聽說旅館已經把生意包給別的供應商了。他非常生氣,不顧外頭下著雪,仍帶著工具跑到森林裡砍樹。儘管他熟悉路況,還是在雪中狠狠的跌了一跤。

我很喜歡這段描寫他受了傷在雪地裡匍伏前行的過程,從跌倒到最後獲救的描寫都非常精彩,這只是其中兩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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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跟朋友討論到一些問題,像是什麼樣的環境和動機促使一個人去傷害他人。會討論到這個是因為之前和其他人討論到死刑議題的時候,和我討論的對象認為「沒有人會分不清楚善惡」,聽到的當下我的腦袋大概飄過的只有「蛤?蛤蛤蛤蛤!」,但是我也把這個想法放在心裡。

今天一口氣看完砂之器,原本只是想看居居的好演技而已,但這個故事的確讓我重新考慮一些問題。男主角從小就背負著「殺人犯的兒子」的標籤一路被霸凌長大,直到有天他住的地方淹了很嚴重的大水,幾乎滅掉整個村莊,他唯一的朋友也死於這場水災。於是那一刻他決定捨棄過去,用朋友的名字讓自己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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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寫一個女生,在婚後才發現丈夫是同性戀,於是不僅離婚還向對方求償15萬。讓我想到在很多年前讀的江國香織的小說《那年我們愛得閃閃發亮》,是一個酒精中毒外加情緒不穩定的女生和一個溫柔的同性戀男生結婚的故事。那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理解到愛的方式不止一種,也可以不只是兩個人在一起。

女主角笑子和丈夫睦月是相親認識的,兩個人都是為了要讓家人安心才選擇結婚,笑子經常無法自制的大哭或生氣,但睦月從來沒有因此怨過她,而是像水一樣溫柔地承受她所有的情緒,笑子喜歡睦月陪在自己身邊,同時也希望他能夠在情人阿紺身上得到幸福,笑子也喜歡阿紺,因為她愛著愛著阿紺的睦月,對她來說,他們仨是一體的,只要伸出手,三個人就能牽著彼此的手,形成一個堅不可摧的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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